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宣布了两项旨在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操作与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设立。
据悉,为保障SFISF操作的顺利开展,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相关通知,明确了业务流程、操作要素及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这一工具获取的资金将专门用于资本市场,支持股票和股票ETF的投资与做市。
目前,已有20家证券、基金公司获准参与SFISF操作,首批申请额度已超过20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需求正式启动操作,以支持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设立了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旨在激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以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首期额度为3000亿元,年利率定为1.75%,期限为1年,可视情况展期。
这项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将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这些机构将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并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这两项政策工具已组建专班,并强调它们完全基于市场化原则,互换便利并非央行直接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也在同一场合表示,已批复同意20家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申请央行互换便利。
根据安排,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将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这些机构可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将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以进一步支持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