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起诉、高额索赔,MCN机构围猎主播

   发布时间:2024-11-04 09:04 作者:钟景轩

文 | 镜相工作室,作者丨周近屿,编辑丨卢枕

李炎的朋友圈几乎没有个人生活,都是平台、MCN公司和主播之间纠纷的案情介绍。

他是湖南商管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2018年至2022年间,他在MCN公司做法务,2022年至今专职为主播维权。近6年间,李炎代理了500多起相关案件,见过1000多名主播。

近两年来,主播因为停播或者跳槽被高额索赔的案例越来越多。这个现象是如何发展起来的?主播们是怎样的一个群体?在双方地位悬殊、法律关系不平等的情况下,他们又正在经历什么?

以下是镜相工作室与李炎的对话:

“主播和MCN机构之间属于依附型合作关系”

镜相工作室:平台、MCN公司和主播,三者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李炎:MCN机构是中间环节,和平台是合作关系。机构以平台的名义或者帮助平台招募主播。

机构和主播之间有两种关系,一些主播把账号挂靠在机构,二者属于合作关系。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机构对主播强管理,比如让主播在安排的直播间开播,每天准时上下班打卡,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认定为劳动关系。

平台和主播之间一般签订三方协议,性质上只是一个用户协议,当主播的流水或者人气达到一定层次时,平台会和主播签订类似金牌独家协议,二者之间就形成合同关系。

镜相工作室:平台和主播之间的诉讼案件多吗?

李炎:他们之间的案件这两年比较多,以前比较少。从我的经验看,公司和主播的案件占比大概八成,平台纠纷占比两成。

平台的诉讼为什么这两年增多了?主要原因是抖音的崛起,主播被吸引到新平台,原平台就会以他们违约为由去起诉。

诉讼集中在2021年以后,此前,很多主播想动不敢动,主要惧怕因为违约而赔偿高额违约金,但到了2021年,很多主播看到有些人可能不一定赔偿合同中约定的金额,也开始陆续跳槽。

镜相工作室:这种双方或多方签订的协议,通常会包含哪些内容?

李炎:平台和主播签订的协议,最重要的是限制主播只能在自己平台开播。

机构和主播之间的协议,更细致,也更苛刻。它也会约定主播在某个平台开播,还有关于公司与主播之间分成的比例,现在流行的分成比例是,平台拿走一半,剩余的50%,主播通常拿35%左右,剩余部分由机构拿走。

机构会把直播时长约定地很死,常见的为每天播够6小时,每个月播25或26天。现实中,主播通常是播不够这个时长的,就会造成违约。

总之,主播的权利很少,基本上就是开播的义务。

平台之所以发展这么多MCN机构,一是它没有那么多工作人员去招募主播;另一个是利用这种第三方来管理主播,包括劳资纠纷也可以通过MCN机构去解决。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主播和平台直接发生冲突的问题。

镜相工作室:机构和主播签订的协议中,会注明双方是什么关系吗?

李炎:一般会排斥劳动关系,是一个独家合作的关系。

我们先不探讨这种关系和协议条款的合理性,重要的是,大部分机构并没有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而是一种高强度的管理方式。

有些管理动作和规范甚至很不合理。有一个主播,直播时没人看,吃零食或者打了一下瞌睡,公司扣除了她一个月的直播收益,理由是她消极直播。

虽然可能只是2分钟或者5分钟,但公司进行了录屏,根据合约,就可以追究她的违约责任,公司还因为这个事把她仲裁了。

这是非常常见的例子,主播通常很卑微。

尽管他们是一种合作关系,但合作分两种,一种是平等互利的,但主播和机构之间属于不平等的、依附型的合作关系。

MCN机构挑选一些适合做主播的人,把她从不会直播变成会直播,从流水很低变成流水很高。它必然、也可以对主播的行为有一些干涉,应该要完成什么,不能够去做什么,哪怕把一些条件限制地苛刻一些,也可以理解。但这种限制上厕所、打个盹、吃个零食,就有点过于苛刻了。

“违约金的设定常有迷惑性条款,最后算出来将是很恐怖的数字”

镜相工作室:协议中规定的双方合作期限一般是多久?

李炎:从我代理的案件来看,多数直播公司会约定三年,这对直播公司更有利。主播需要在三年间,每天保持6个小时以上的直播,一个月要播二十五六天,通常是受不了的。

一年的合同也有,但机构仍然在协议里埋雷了,他们会在合同里写,如果流水达到多少钱,或者合同到期前两个月或者一个月没有提不再续约,合同自动续约两年。

很多主播签订合同时,不会仔细看,签完后就放一边了。当他以为到期时,埋的雷会持续发酵,我们碰到了好几起类似案例,主播因为没有遵守自动续约条款被起诉。

我见过一个最离谱的案例,一位主播急于找工作,一家公司承诺每个月给她8000块钱保底。这是个什么概念?比如通过直播,你只能赚到5000块钱,我补给你3000元,保证你每个月都有8000元的收益。

但合同里留了一句话,一个月到期后不提解约,合同自动续约三年。这位主播只拿了公司3000块钱左右的保底,合同自动续约为三年,后来公司把她给仲裁了。

这种属于典型的高薪诱惑,也是很多刚刚从业或者正在准备从业的人特别需要注意的,这个保底真的不是你想拿就能拿。

镜相工作室:主播最常见的违约点是什么?

李炎:直播时长没有达标,或者跳槽其他平台。

协议中,违约金的设定通常是过高的,有些合同里面写1000万、2000万这种虚无缥缈的数字,后续也真的会按照这个数字索赔。

我见过的违约金的金额设置最高的是8000万,最低的1万。大部分直播公司设定的违约金,一般不会低于10万。

MCN机构在设定违约金时,还有一些迷惑性的条款,典型的比如当月最高流水的36倍或者72倍或者多少倍。

如果违约金写200万,我知道200万值多少钱,但你可能对多少倍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很多主播在真正违约时才发现,流水的多少倍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

流水不是你到手的金额,流水也很容易达到一定数字。如果你的流水1万块钱,你要赔36万,流水稍微高一点点,随便就上百万了,它不比那种上百万的违约金要低。

总之,合同中只有主播违约,没有公司违约的,我看到的机构提供的协议中,没有一个可以直接追究机构应该赔偿多少钱的条款。这就是一个不平等的、一开始就设定好的雷。

镜相工作室:你之前在MCN公司做过法务,设定协议时,MCN的要求是怎样的?

李炎:核心要求有四个:合作期限越长越好;要有自动续约条款;主播的义务尽量多写一点,机构的权利多一点,义务少一点;关于违约责任,主要倾向于主播违约以后如何追责,不要涉及对公司的追责。

在合作之初,他们就希望把有利的权利全部攥在手上。所以,主播没有好好履行协议的话, 机构起诉的胜率是非常高的,不能说100%,90%以上没问题。

镜相工作室:协议中还有其他常见的隐患吗?

李炎:合同当中约定的具体分成比例,最好是弹性的,双方有一个涨提的幅度。多数主播和MCN机构、平台的纠纷都是因为分成比而起,当主播的人气和收入变高了,会觉得自己很亏,就想去调整比例,进而发生纠纷。

关于案件管辖的约定,建议约定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审理,相较于仲裁机构,法院会酌情考虑双方的投入以及社会影响,公司即便拿了一个不平等的霸王条款告到法院去,有时候判决的金额也并不会太高。

“洗脑”和99.9%的其他人

镜相工作室:你接触过的主播有多少,是一个怎样的群体画像?

李炎:我见过的主播至少有上千位,她们普遍年轻,20岁到35岁之间居多,最常见的是20岁到28岁之间。男性是极少数,我接触的男主播可能不到女主播的5%。

她们主要是颜值聊天主播,第二大类是游戏主播。

从职业和学历来看,我代理的案件中,多数是大学生毕业后就业过程中签约,然后和公司发生纠纷。

在校学生签约的也有,但是少数。在校生签约有一个共性,一般是MCN机构以所谓的签约费诱导。

大学生的生活费比较少,也想找一些相对轻松,占用课时比较少的工作,所以有些MCN机构就投其所好,前期给付三五千块的签约费,然后签订合约。

我知道一些机构专门干这种事情,每天的直播时长要求也不高,4个小时以上,慢慢加码,直到让你把一年期合同签完,如果期间你存在断播或者停播的情况,马上发警告函,如果不复播,下一步就是仲裁或者起诉。

还有就是没有一技之长不太好找工作的女性。

事实上,自己想从事直播的人比较少,多数人是在找工作过程中,被机构洗脑或者只是想兼职过渡一段时间,或者误打误撞才进入这一行。

我之前代理了一个案件,一位女孩大学毕业后,找了一个桌游陪玩的工作,公司说这个岗位招满了,还有网络主播的岗位,保证你每月收入有6000块钱。她想反正暂时也没有工作,就先去上班了,后来觉得自己不适合直播,也没有挣到钱,就不做了。但因为她拿了三个月的保底费用,被公司起诉了。

从上帝视角来看,有些人可能会觉得主播为了挣这点小钱签这样的合约有点不值得,或者过于莽撞,但站在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的视角,她也就是为了谋一份生计。

当然有一些人在行业里如鱼得水,但多数人都是铩羽而归,没挣到钱,最后还搞了一身麻烦。因为只要你签订了合约,想解约是件很困难的事,你可能会背一起官司,哪怕赢了,或多或少也有律师费等成本在里面。

镜相工作室:你用了一个词叫“洗脑”,这是一套怎样的话术?

李炎:我简单的把整个过程概括一下。

面试环节,公司通常会展示实力,秀肌肉,领着主播在公司看一遍,包括公司孵化的某些挣钱的大主播,虽然这个主播有可能不是他们公司的。

然后肯定你的资质条件,你很棒,我们选择了你。但事实上,现在一些主播公司可以说是饥不择食,只要你能说话,他都会邀请你来做主播。

招聘过程中,还有一个中间经纪人,他通常不是公司员工,每招聘一位主播,公司给他一定的提成。经纪人不断用一些东西来刺激你,比如过分夸大这一行的好处:高收入、自由、轻松,讲得非常夸大,说某个主播一天只播两小时,月入10万以上,都有点像传销组织了。

他还会说,我们前期给你保底;你也不用担心播不起来,绝对能把你孵化成大主播。既保障了你的生存,还能孵化你,是稳赚不赔的好买卖。

他继续和主播说,咱是一个合法经营的大公司,必须签约,但签约只是走个形式,有一天你不播了,只要提前一个月打个招呼,和其他公司正常离职一样。

但这些只是停留在口头,他永远不会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承诺你。

只要你签约,负责招募的经纪人就消失了,公司真正管理和运营的人是其他人。公司招你进来已经花了成本,他还想挣更多的钱,就会疯狂地压榨主播。所以,矛盾点就在于双方的利益永远是相悖的。

一旦主播和机构起了矛盾,可能就工作不下去了,产生纠纷,公司就会仲裁或者起诉。

镜相工作室:平台上最多的是中小主播,在你的从业经验中,估计接触更多的也是这些中小主播,他们的生存状态是怎样的?

李炎:平台上的头部主播只能占0.1%的样子,其他人都是那99.9%。

在我代理的案件中,我会去看每个主播的开播情况,大多数直播间停留的人数一般不会超过十个人,甚至只有三五个人。

“有些公司不赚钱,靠主播的违约金活着”

镜相工作室:在现实中,败诉可能是一种常态。你为主播代理的500多起案件,败诉案件占比多少?

李炎:败诉分为两种,起诉的金额全部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了,是大败;还有一种情况是赔的不多,赔的比较合理,也算是一种败诉。

从合同的内容来看,主播不占据任何优势,保守点讲,90%是要赔钱的。

镜相工作室:在司法判例中,实际判罚的违约金额一般是多少?

李炎:20万左右,是一个中位数的判决情况。一般10万到20万之间的居多。

10万以下的判罚,是因为公司存在一定违约行为,且主播有相关的证据。

甚至有些主播掌握了比较有利的证据,最后不赔钱,但很少。

违约金主要是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很多公司提供的证据通常是合同或者沟通记录,并没有实际投入的支付凭证。

镜相工作室:公司的实际投入一般是什么?

李炎:有一些MCN机构,他是不做服务的,这种公司没有任何损失。

但直播其实是一个重投入的行业,正规的公司,会提供直播场地,直播间有专业的配套灯光、声卡、直播专用的电脑,包括直播间投流,运营人员需要帮助主播打造人设,找到直播方向,包括主播妆造、服装道具等等,都需要专门的人来安排。

镜相工作室:公开资料中,最常看到的庭审焦点有两个,除了违约金的巨大分歧之外,另一个是主播和MCN公司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当中,主流观点是什么?

李炎:2016年左右,大家会觉得直播和传统行业一样,大部分会倾向于认定劳动关系。行业后来在管理方式、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更迭,现在认定劳动关系成为一件比较困难的事。

至少从2022年开始,认定劳动关系的案件非常少,大部分都是以合作关系进行审查。

镜相工作室:可以讲一个你代理过的印象深的案子吗?

李炎:2022年,一个主播在公司干了两三个月,流水9000多块钱,自己拿到了2300块钱工资,停播之后,公司扣了她的其他收益,同时按照流水的30倍索赔,就是27万。

一审判主播赔4万,主播上诉,二审法官最终将违约金调整到了5000块钱,同时要求公司应当支付给主播扣除的4500块收益。

这个案件最大的意义在于,法官做了一个平衡,主播不能因为违约获利,否则会导致社会违约之风盛行;但公司也不能利用绝对有利的合同条款获得太多的利益。

我一直认为,MCN机构的精力应该是孵化主播,通过正常的方式取得分成。如果只是通过起诉或者仲裁主播获得更多违约金的方式盈利,整个行业就会被妖魔化,你再想吸引更多的主播,谁还来?

行业想良性发展,机构首先得带头守法,主播也不能因为年轻,或者说文化层次低、法律意识淡薄,就可以把签的协议推翻。

我也一直规劝那些准备跳槽或者违约以后打算恶意逃避违约责任的主播,这种行为很难真正解决问题,甚至有些主播会陷入一个泥潭,前面公司的事情没解决好,后面公司又找他麻烦。

镜相工作室:公开资料中有一些案例,平台或者MCN公司给主播挖坑,比如诱导主播去其他平台开播,然后恶意起诉。你有遇到过这样的案例吗?

李炎:这种案例很多。当主播在新的平台有一定人气和流量时,公司就以主播违约跳槽为由,仲裁或起诉。

为什么要等到主播有一定的人气和流量呢?要让法官看到主播跳槽后,赚了很多钱,把老平台的粉丝吸引走了,造成了原平台的流量、粉丝的损失,就可以要求更多的违约金。这是一个典型的圈套。

但很多主播跳槽时,完全是基于对原公司运营人员的信任,她觉得公司的人和我说的,我有什么好怕的?

有些MCN公司本身不赚钱,靠主播的违约金活着。这些机构就是存心不良,成立开始就把起诉主播当成一门生意,一切围绕这个目的布局。

“这就是涉诉的影响,身边的人离开你远离你”

镜相工作室:你印象最深刻的一位主播是怎样的经历?

李炎:是一个小主播,她的故事应该是大部分主播的样子。

她是一位19岁的女孩,老家在云南一个比较落后的县市,她当时离家出走,想去海边看看,去了三亚,找工作时碰到一家直播公司,公司还是那套话术,能挣到钱,好好干,公司不亏待你,想走随时走。

签约以后,她每天的工作就是进入直播间上下班,播满6个小时,工作了7天,好像流水是700多块钱,她自己分到了300块钱左右,她意识到不适合做这一行;每天待在小格子里,不准随便出来,很压抑;而且公司啥也不管,没有任何运营或支持。

她就不干了,大概过了不到一个月,公司申请了仲裁,按照流水的100倍计算,索赔7万。

待了7天,自己靠直播赚了300块钱,也没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按照流水的100倍索赔,多吓人?这就非常不合理了。

这个案子最后经过沟通,对方撤诉了,是一个好的结果。

镜相工作室:你对这位小女孩印象深,是因为她的个体经历吗?还是因为结果?

李炎:主要还是她的个体经历,家庭的不幸导致了她生活的不幸。

这个小姑娘好像家里有四五个兄弟姐妹,她排行老四。她的爸爸去世,哥哥坐牢了,从小由奶奶带大。

因为一些矛盾,她离家出走,想去海边看看,然后被忽悠当了主播,干了一个星期,被公司告了,还要赔100倍。

对于那些自身条件还可以,只是想挣点钱的主播,我觉得你得为你的选择负责。但对于这种不幸的弱势的人,我们还是要多些关注和关心。

镜相工作室:主播被起诉后,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李炎:因为女主播居多,我就描述女主播的整体状态。

多数女主播没打过官司,情绪影响很大;有一些女主播是有家庭的人,不想被丈夫或父母知道,会选择性隐瞒。

有一个主播说过一件很绝望的事情,她的爸爸妈妈知道要赔很多钱后,说这个事情不要找律师了,也不管了,你找一个老公,让他给你兜底。我听到后都很绝望。

还有一位女主播,她和男朋友本来准备年底结婚,结果被起诉150万,她男朋友看到起诉书的第二天就选择了分手,她也没办法,也知道这种事情不可能拖累人家。

这就是涉诉的最大影响,你身边的人,可能因此而远离你。

镜相工作室:平台或机构起诉主播成为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李炎:其实这种现象从直播诞生之初就一直有,并不是今天才扎堆出来的。你能看到冰山的时候,冰山底下已经是一座很大的山了。

大家觉得越来越普遍,可能是两个原因,这两年被媒体报道出来的案例多;另一个是行业整体不景气,就会出现一些主播跳槽,或者MCN机构把一些主播进行“买卖”,或者给主播挖坑等情况。

你看是不是又形成闭环了?如果行业整体是上升期,都很容易挣到钱,主播和公司之间几乎没有矛盾,没必要为了这些事情卷来卷去。

镜相工作室:你对即将从事主播或者是正在做主播的人,有什么建议吗?

李炎:如果您正在做主播,还是要有极强的守约意识;即便不想做了,尽量不进入诉讼流程;如果走到诉讼流程,一定做好充分的准备。

有志于做主播这一行的人,要考虑清楚,这是一个高强度且枯燥乏味的工作,甚至有时候把自己搞得很自闭;签约之前要对公司有所了解,各种企业信息查询的网站、裁判文书网,都可以查到公司目前有没有诉讼或者涉及一些风险;你还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如果违约了,能不能承受得起违约成本?

考虑好这些问题,你就可以签约了,但合同一定要拿走一份。很多直播公司会把合同全部收走。有一天,你和公司起了矛盾,连合同都拿不出来,这样的主播我遇到很多。

 
 
更多>同类内容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本栏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