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颁布了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第二部司法解释,旨在应对审判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挑战,特别是那些急需明确界定的争议问题。
在这份详尽的司法解释中,第六条内容尤为引人注目。它明确指出,若夫妻中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网络直播平台的打赏,且打赏金额远远超出家庭日常消费水平,这种行为将被视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挥霍”的定义。在此情形下,未参与打赏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者在离婚时请求法院对打赏方采取少分甚至不分的裁决。
这项司法解释的出台,无疑为处理此类婚姻家庭纠纷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它强调了夫妻双方在财产管理上的平等权利,以及对于共同财产的保护意识。对于那些因网络直播打赏而引发的家庭矛盾,该解释提供了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司法解释将从2025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意味着,从那一刻起,所有涉及网络直播打赏的婚姻家庭纠纷,都将受到这一全新司法解释的指导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