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股权投资领域的回购条款日益成为焦点话题,尤其在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创投)批量起诉被投企业后,回购机制更是引发了广泛讨论。原本作为保护投资人利益的措施,回购如今却成了双方冲突的源头,让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剑拔弩张。
回购条款的初衷是防止创业者滥用资金或公司发生重大变故导致投资损失。然而,近年来,这一“兜底性”协议触发条件愈发多样化,甚至演变成为一种“上市对赌”。只要公司未能上市或业绩未达标,创始人就得回购投资人手中的股权。这种趋势让许多创业者面临巨大压力,甚至被迫卖房还债。
律师王淼(化名)对此深有感触,他代表投资机构发起回购,也帮助创业者应对回购。他表示,自己经常看到创始人因回购条款而陷入困境,比如房子被卖、家庭破裂。尽管他同情这些创业者,但作为律师,他必须坚守职责,提醒他们别轻易接受这些条款。
回购条款的滥用不仅限于深创投。根据上交所受理的279份招股说明书,超过一半的项目设有回购条款。而在这些项目中,绝大多数回购责任由实控人或股东承担,而非公司。这种设计使得创始人个人面临巨大的回购压力,即使公司运营正常,也可能因回购条款而陷入困境。
与国内的回购条款相比,硅谷的VC协议中的回赎条款使用频率更低、触发条件更宽松。这反映出国内外投资环境和市场条件的差异。在国内,由于资金供给相对紧张,投资人更倾向于通过回购条款来保障自身利益。而在硅谷,资金充裕、项目稀缺,投资人更难约定不利于创始人的条款。
回购潮的兴起与多重因素相关。一方面,大批基金正临近退出节点,面临巨大的回款压力。另一方面,其他退出渠道如上市并购并不畅通,使得回购成为投资人手中最具有确定性的退出方式。然而,回购往往是一场两败俱伤的游戏。即使投资人赢得诉讼,执行回款率也极低。而创始人则可能因此陷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境地,公司运营难以为继。
面对回购潮的困境,市场正在寻求新的平衡。创业者开始更加关注风险意识,要求在回购条款中设定责任上限。而投资人也在考虑对回购权进行必要的延期和调整,以帮助企业成长。尤其对于国资基金来说,更需要建立容错机制,成为耐心资本和长期资本。
然而,打破回购僵局并非易事。需要市场各方共同努力,重新审视回购条款的合理使用范围,寻找既能保护投资人利益又能支持企业成长的平衡点。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回购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探索新平衡的过程中,法律界也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律师们正在协助双方制定更加合理的回购条款,既保护投资人的权益,又给予企业足够的成长空间。同时,他们也在推动市场建立更加完善的退出机制,以减轻回购带来的压力。
尽管回购潮带来了诸多挑战,但也为市场提供了一次反思和改进的机会。通过重新审视回购条款的合理使用范围、建立更加完善的退出机制以及增强市场各方的风险意识,我们有望打破回购僵局,为创业者和投资人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