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热议:行人横穿马路时能否使用手机?

   发布时间:2024-11-26 07:08 作者:钟景轩

近期,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澳门立法会一常会)正对《道路交通法》法案进行深入审议,其中一项关于行人横穿马路时使用手机的禁令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据相关媒体报道,澳门立法会一常会在一次会议中,集中探讨了法案的第51至78条内容,其中,“行人横穿车行道时禁止使用手机”的规定成为了讨论的焦点。

澳门立法会一常会主席李静仪在会后表示,会议特别就这一社会热议的条款进行了深入讨论。该条款提议,行人在横穿车行道时,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其他电信工具以及影视设备,但允许使用免提功能进行通话。

尽管澳门立法会一常会对安全横穿马路的必要性表示认同,但对于这一条款的具体执行和定义却产生了质疑。委员们提出,如何界定“手持电话是否正在使用”是一个难题,例如,仅仅是看着手机是否就构成使用?或者,行人边走边看书是否也应被视为类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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