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打着购物返积分幌子实则进行非法网络传销的案件,在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法院一审宣判。三名被告人马某、张某、王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10个月至5年不等,并处以罚金。这起案件揭示了传销活动的新手法,即利用正规交易所作为资金结算通道进行掩护,披上合法外衣的App在短短半年内吸引了6500余名会员,非法吸收资金高达1.1亿余元。
故事的源头可以追溯到2022年12月,马某与王某,两位长期在“资金盘”圈子内活动的人士,联手开发了名为“文宝商城”的App。2023年1月,他们在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上架了名为“文票”的产品。紧接着,马某指派张某负责招募人员,对项目进行大肆宣传推广。
马某等人利用正规交易所的背书,宣称“文宝商城”App隶属于某大型企业,这一虚假宣传迅速在业内引起轰动。短短六个月,就有超过6500人投资加入。然而,这一切的繁荣背后,却是一个精心设计的传销陷阱。马某等人利用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将交易所作为项目的充值和提现通道,通过复杂的操作,使得会员看似在正规平台上进行交易,实则是在参与传销活动。
具体而言,马某等人先以供应商的身份在交易所上架产品文票,会员购买文票并点击提货后,交易所会按照流程将提货信息发给供应商,由供应商发货。但实际上,马某等人并未真正发货,而是利用这一流程,通过后台为提货人的账户划拨积分。会员提现时,也是采取类似的手法,先将点击兑票的会员信息汇总后提供给交易所,以供应商赠票的理由要求交易所配票,从而实现提现。
经审查,京口区检察院认为,马某等人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以获得收益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因此,京口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马某等3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起诉至京口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传销活动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利用人们的贪念和对高回报的渴望进行诈骗。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保持警惕,不轻信虚假宣传,避免陷入传销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