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手,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管再加码!

   发布时间:2024-10-16 19:59 作者:柳晴雪

为强化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有效实施,并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近期联合发布了相关通知。该通知旨在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全面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通知首要强调,各地需依法依规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资质认定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和标准,确保资质认定现场验收评审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同时,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并明确其应承担的生产者责任。在优化产业布局和完善回收体系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便利车主交售车辆,并加强拆解产能的监测与信息公开。

为提升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的整体质量,通知鼓励企业实施精细化拆解和数字化转型,利用线上交易平台扩大回用件的销售规模,进而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同时,引导回收企业规范开展新能源汽车的拆解业务,以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需求,并畅通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的交售渠道。

在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方面,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于2024年10月至12月期间,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活动。为此,各地将设立并公开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提供违法违规线索,并对实名举报人予以保密和保护。

最后,通知强调,各地相关部门需加强联动协作,通过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协同监管水平,有力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并引导具有资质的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以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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