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趁半导体收购潮披露收购案,四川易冲或借此完成曲线上市

   发布时间:2024-10-22 14:02 作者:唐云泽

乘着“并购六条”的政策东风,A股半导体领域并购持续升温。

10月21日晚间,晶丰明源(688368.SH)公告称正在筹划收购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易冲)控制权,后者为国内头部无线充电芯片和解决方案服务商,累计完成15轮融资。此番四川易冲曲线上市,背后资本将有望解套。

但晶丰明源目前的状况并不很好。同日公告的三季报显示,晶丰明源业绩承压明显,三季度亏损幅度扩大。值得注意的是,晶丰明源在此前并购过程中,曾因未能及时、充分披露交易双方的特殊利益安排,导致公司相关责任人受到监管处罚。

融资标的背后资本有望解套

根据公告,晶丰明源筹划以发行股份、发行定向可转债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易冲)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初步测算,此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二级市场上,晶丰明源股价自9月底以来大幅拉升,截至10月2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04.82元/股,年内涨超35%。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此次收购的标的四川易冲此前就筹备科创板IPO,是国内头部无线充电芯片和解决方案服务商,无线充电解决方案曾被丰田汽车、谷歌、微软、索尼、泽宝、海尔等采用。

近期,国内外包括百度、特斯拉都纷纷推出其无人出租车业务,曾一度引起市场对于无线充电技术的关注。而四川易冲专注于磁共振耦合无线充电技术,拥有自由位置摆放、充电面积大等特点,可应用于汽车电子、无人飞行器等领域。

四川易冲主要股东有广州市玮峻思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锦聚礼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市智合聚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市智合聚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智合聚德有限公司等。据了解,晶丰明源此次的交易对手方就为上述企业。

天眼查显示,四川易冲成立至今已完成15轮融资,知名股东包含深创投、川创投、清华控股、信维通信、海尔智家、顺络电子、大众交通、中金资本、上汽集团、吉利控股、蔚来等。不难发现,四川易冲属于一级市场的明星项目。

与此同时,四川易冲去年才完成数亿元战略融资,该轮融资由上汽集团战略直投基金、尚颀资本在管基金联合领投,中金资本、蔚来产投、赛富高鹏等机构跟投。据介绍,融资资金将用于车规级电源管理芯片及新型车规芯片研发的持续投入。

截至2023年12月,四川易冲累计拥有150余项国际国内核心专利,占据国内无线充电专利的七成左右,在国内无线充电领域居于领导地位,并且是无线充电联盟WPC的创始会员及Qi协议的起草者。

前次并购对赌曾秘而不宣

晶丰明源2019年10月14日在科创板上市,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芯片及控制驱动芯片设计企业之一,业务聚焦电源管理芯片与控制驱动芯片板块。

2023年4月,晶丰明源才完成了产业链上公司南京凌鸥61.61%股权收购。据了解,凌鸥创芯专注于电机控制领域,核心产品为MCU,终端市场面向电动车、家用电器、工业控制等。通过对凌鸥创芯的并购,晶丰明源扩展了在电机控制芯片领域的技术能力并扩大产品组合。

值得注意的是,晶丰明源在实施上述收购计划时,因未能及时、充分披露交易双方的特殊利益安排,导致公司实控人胡黎强、刘洁茜及时任董秘汪星辰遭到交易所监管警示。

根据相关公告信息显示,晶丰明源实际控制人胡黎强、刘洁茜于2022年7月与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签署《关于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之业绩对赌与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

根据《收购协议》,当发生凌鸥创芯净利润不达标(承诺凌鸥创芯2022年、2023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10000万元)等情形,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有权要求胡黎强、刘洁茜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凌鸥创芯股权。同时,《收购协议》约定非经广发信德和舟山和众信同意,胡黎强和刘洁茜不得允许晶丰明源以任何方式出售或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减少其持有的凌鸥创芯股权等保护性条款。

对于《收购协议》的相关安排及内容,公司在2023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未有提及,直至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门问询函中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广发信德、舟山和众信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安排”的针对性问询,公司才于2023年4月6日在问询回复中予以披露。

在此次官宣并购的同日,晶丰明源披露三季报,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88亿元,同比增长18.78%,归母净利润-5430.11万,亏损同比扩大55.32%。

具体到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约3.53亿元,同比增长17.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2379.35万元,相比二季度亏损幅度有所扩大。

公司表示,业绩变化主要是上年同期存在因预期无法达到2023年业绩指标,而冲回相应股份支付费用的因素影响,以及本年新增股权激励计划,相应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作者 | 马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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