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初裁东南亚四国光伏反倾销税率,最高达271.28%!

   发布时间:2024-11-30 14:02 作者:冯璃月

近期,美国商务部针对来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及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产品,发布了反倾销税(AD)调查的初步裁定结果。此次裁定涉及的产品范围广泛,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均在调查之列。

裁定结果显示,上述四国的反倾销税率差异显著,最高可达271.28%,但值得注意的是,Hanwha Qcell在马来西亚的工厂幸运地获得了0税率的裁定。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还披露了相关产品的历史进口数据,为市场提供了更多参考。

早在今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已对这四国的晶体光伏电池产品启动了反补贴税(CVD)调查的初步裁定。从具体企业层面来看,裁定结果同样呈现出较大差异。例如,天合光能位于泰国的工厂税率极低,仅为0.14%;而晶澳科技在越南、晶科能源在马来西亚的工厂税率则分别为2.85%和3.47%。

此次裁定结果无疑将对全球光伏产业格局产生深远影响,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后续动态,以制定合理的市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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