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近日对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展开了反倾销税调查的初步裁定。这一行动始于今年早些时候,由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联盟委员会提交的“双反调查”申请引发。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公告,此次初步裁定对四国的反倾销税率范围在0至271.28%之间,但具体税率因企业和国家而异。例如,韩华Hanwha Qcell在马来西亚的工厂被裁定税率为0,而越南整体则被裁定为271.28%的高税率。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裁定仅为初步结果,最终裁定预计将在2025年年中公布。
此次调查对中国光伏企业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因为许多中国企业在东南亚设有生产基地。面对美国的多轮贸易壁垒,中国企业已转向东南亚以规避关税限制,并进入美国市场。然而,此次“双反”裁定可能会削弱这些企业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
一些中国光伏企业已经开始寻找应对策略。例如,晶澳科技表示,如果美国对东南亚四国的双反税率较高,公司可以从其在美国的组件工厂发货以满足供应。同时,该公司还在考察美国和东南亚四国之外其他国家的产能投资机会。
美国对东南亚光伏产业的这一行动,不仅影响了相关国家的光伏产业,也迫使中国光伏企业重新评估其全球布局和市场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