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拟强制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涉及温州嘉禾绿诺室内环境治理公司等共计596家企业。
公告指出,这些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超过三年,但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为了推进市场主体的规范退出,该局于2023年1月2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吊销未注销企业的催告公告,要求相关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直接办理注销登记。然而,公告期满后,仍有企业未履行相关义务。
经过有关部门的协查确认,这些企业目前不存在欠缴税费、在缴社保、登记在册不动产权利、有效存续知识产权、在诉或待执行案件、股权冻结等情形。因此,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拟对这些企业作出强制注销的决定。
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公告还明确告知了相关企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有异议,企业应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该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将视为放弃此权利。同时,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视为已送达相关企业。
此次被拟强制注销的企业名单已随公告一同公布,并在相关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推动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对于此次强制注销行动,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清理长期未经营、未注销的企业,有助于减少无效市场主体,提高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
同时,这也提醒广大企业,应及时关注自身的经营状态和工商登记信息,避免因疏忽大意而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营风险。
对于被拟强制注销的企业而言,虽然面临注销的命运,但也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确保企业的有序退出。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将继续秉持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的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