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哪些车将禁售?

   发布时间:2024-10-11 08:15 作者:沈瑾瑜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根据公告内容,自2024年11月1日起,所有不符合新制定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的车辆将被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公告详细列出了电动自行车必须遵循的一系列安全技术标准,其中包括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其修改单、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修改单,以及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不符合这些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无法在市场上流通。

为确保新标准的顺利实施,公告还着重强调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的加强。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严格核查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以确保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均符合新标准。特别地,对于在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但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仍允许办理登记上牌;然而,对于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且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公告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管理,并指导企业按照《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和管理规范,以推动标准和认证的贯彻落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负责本地区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的受理、核实和报送工作,并监督检查已进入公告名单企业的执行情况。

公告还着重指出,对于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将采取处理措施。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撤销其在公告名单中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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