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摊上事了?上市公司索赔15亿!

   发布时间:2024-10-18 15:13 作者:沈如风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了一则关于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安科”)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回溯至2014年,中安科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购买某技术公司全部股权。招商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声称已尽职调查并确认信息真实无误。

然而,2019年中国证监会认定中安科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投资者李某等人因此提起诉讼,要求中安科、招商证券等相关方连带赔偿其投资损失。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招商证券在案涉重大资产重组中未勤勉尽责,导致资产定价虚增,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需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招商证券已按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了对投资者的赔付责任,合计金额达2.87亿元,赔付工作已基本完成。然而,事态并未就此平息。10月11日,中安科发布公告,宣布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招商证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亿元,并退还财务顾问费3150万元及相应利息。

中安科认为,尽管招商证券已对外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公司内部追偿诉讼中,其仍应承担相应责任。不过,招商证券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调其责任应以生效司法判决的25%连带责任为上限。

目前,该案件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双方围绕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的争议,无疑将成为此案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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