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影局正式对外发布了一项旨在推动虚拟现实电影有序发展的新政策,为电影产业的科技创新与文化融合注入了新的活力。
根据该通知,虚拟现实电影被定义为一种采用虚拟现实(包括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技术制作,并通过头戴式显示设备等虚拟现实终端进行观赏,主要在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公开放映的新型电影形态。为促进这一新兴领域的健康发展,国家电影局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
首先,在摄制方面,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摄制虚拟现实电影时,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及《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电影剧本梗概需向国家电影局进行备案(审查),完成摄制后还需送审并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
在放映环节,政策鼓励利用电影院内空间或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永久性建筑放映虚拟现实电影。对于在电影院内放映的,电影放映单位可向批准其设立的电影主管部门办理备案;而在其他建筑内放映的,则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同时,已持有或申请该证的放映场所需接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确保放映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虚拟现实电影的制作、发行和放映单位还需在内容制作、虚拟现实终端、播放软件和场地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确保电影放映的稳定性、流畅性、安全性和兼容性。政策还鼓励电影产业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探索虚拟现实电影的技术研发、创作生产和发行放映等领域,支持产业链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创作能力。
国家电影局表示,将为促进虚拟现实电影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各省级电影主管部门也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推动虚拟现实电影的发展。同时,政策还明确了虚拟现实电影的进口将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为虚拟现实电影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也预示着电影产业将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科技创新和文化融合浪潮。随着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虚拟现实电影有望成为未来电影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